CETTIC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标有证书序列号、证书编号、培训者及证书持有者身份证号码,并盖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公章。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为适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需要,提高现代制造技术职业技能水平,培养大批合格的现代制造技术从业人员。
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持有者已经通过了部中心组织的培训和相应的考试,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劳动者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提高培训、继续教育的培训认证;也是劳动者“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凭证。
CETTIC是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英文简称。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常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补充,是求职、任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之一。关于《CETTIC职业培训认证合格证书》的效用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05月16日专门发文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文件规定:“该证书可以做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培训的证明。”因此,该证书在国内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为全国各地劳动部门所认可,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全国性。
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办公)颁发的。
按照《职业教育法》和有关规定,职业培训证书可以作为学员就业(上岗)、求职、单位录用的凭证。在同一单位,与同等级别的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专门发文对CETTIC职业培训证书效用问题进行了规定。CETTIC职业培训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职业培训、远程培训、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农民工转移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参加上述培训合格者,颁发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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